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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

中國政法大學第四期仲裁員培訓班招生簡章

來源:律師培訓教育中心      發布時間:2023-10-12      浏覽量:



2023年9月1日,北京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仲)完成換屆,新一屆委員會正式履職。為進一步提升北仲仲裁案件辦理能力和行業影響力,提高北仲服務國家戰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的能力,将北仲打造成具有高度公信力、競争力的國際仲裁品牌,北仲拟開展仲裁員換屆選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設國際仲裁中心的實施意見》《北京仲裁委員會章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中國政法大學與北仲合作開設本期仲裁員培訓班,為北仲仲裁員換屆選聘進行人員儲備。

一、報名條件

(一)一般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設國際仲裁中心的實施意見》《北京仲裁委員會章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報名參加本次仲裁員培訓班的人員應當符合下述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堅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夠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堅持和捍衛“兩個确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熱愛仲裁事業,公道正派,同行評價良好,具有公益心和奉獻精神;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以及《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如下條件:

(1)遵守《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以下簡稱《仲裁規則》)、《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以下簡稱《仲裁員守則》)、《北京仲裁委員會關于提高仲裁效率的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若幹規定》)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2)誠實信用、認真勤勉、注重效率;

(3)具有《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學曆、資曆、知識、經驗,熟悉《仲裁法》、《仲裁規則》、仲裁程序、證據規則和仲裁實務;

(4)明察善斷、善于學習,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組織開庭審理、制作裁決,辦案效果好;

(5)身體健康、精力充沛,有相應的時間從事仲裁工作;

(6)年齡不滿66周歲。多次擔任首席或獨任仲裁員,經驗豐富,辦案效果好,或者為本會工作所需的特殊專業人才,年齡可适當放寬,但原則上不超過75周歲。

(7)中國大陸籍仲裁員應參加完畢本會舉辦或者委托相關單位舉辦的仲裁員培訓課程并且成績合格。

4.不同職業、專業領域的申請人根據各自情況還應當符合《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聘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如下條件:

(1)法律教學、研究工作者:

①具有教授、研究員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職稱,并具有博士學位,辦案能力強、經驗豐富;

②直接從事民商法律方面的教學或研究工作;

③辦理過仲裁或訴訟案件,具有相應辦案經驗。

(2)律師:

①具有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或以上學曆;或者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曆,并多次任首席或獨任仲裁員,辦案能力強;

②從事或曾從事訴訟或仲裁業務,辦案經驗豐富;

③在律師行業中具有較高的專業水準和良好信譽,無任何違紀行為或不良反映;

④能夠勝任首席或獨任仲裁員工作。

(3)經濟貿易工作者:

①具有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曆;

②具有本專業正高職稱;或具有副高職稱,并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或者擔任處級或處級以上專業技術領導職務;或者擔任副處級專業技術領導職務,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

③從事經濟貿易或專業技術工作滿八年,具有相關法律知識、經驗豐富。

(4)離任法官:

①具有法律專業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曆;

②曾長期從事民事、經濟審判或研究工作;

③信譽良好,業務水平高,辦案能力強,曾任審判長、副庭長或以上職務的資深法官;

④退休或離開審判工作不滿兩年,或者退休或離開審判工作後一直從事教學或其他法律事務工作。

(5)其他法律事務工作者:

①具有法律專業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曆,或者具有法律大專學曆,但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

②具有本專業正高職稱,或者擔任處級或處級以上有關立法、執法、法律事務工作領導職務;或者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曾多次辦理仲裁、訴訟案件,辦案能力強;

③從事立法、執法或法律事務工作滿八年,經驗豐富。

(二)優先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的人員,将在确定培訓人員時優先考慮:

1.專業條件:

(1) 精通數字經濟及知識産權法律實務;

(2) 精通建設工程及房地産法律實務;

(3) 精通投資金融及公司治理法律實務。

2.涉外能力

能夠使用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俄語、意大利語等語言處理仲裁案件。

3.其他條件:

熱心公益事業,支持仲裁事業發展。

對于符合第1、2條優先條件的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提交1份本人獨立撰寫的裁判文書(需經過脫敏處理)或是相關著作;對于符合第3條優先條件的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提交1份證明文件。證明材料應與報名表一并提交。

二、培訓内容

仲裁實務。

三、授課教師

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仲裁實務專家。

四、培訓安排

(一)培訓時間

10月20日(星期五) 全天培訓
10月21日(星期六) 全天培訓
10月22日(星期日) 上午培訓,下午考試,預計17:30結束

(注:上課時間:9:00-12:10;14:00-17:10;18:30-20:30)

(二)培訓方式及地點

現場教學,地點位于中國政法大學海澱校區,請于每節課程開始前10分鐘進入教室,并完成簽到。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10月15日 17:00

(二)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附件1)及附件(若有)并發送至電子郵箱cuplarbitrator@126.com

2.同時須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信息采集表格:長按識别下方二維碼——進入“法大繼續教育”公衆号——點擊關注——進入關注界面後選擇右下角“高端培訓”——仲裁員培訓班報名——填寫并提交。

六、培訓費用及繳納方式

(一)培訓費用

3500元人民币/人。

(二)繳納方式

1.繳費時間:待通知後按要求繳納

2.繳費方式:

方式一,個人繳費,微信掃描中國政法大學财務專用二維碼繳費。中國政法大學将開具以本人姓名為擡頭的正式票據。

方式二,公對公轉賬至中國政法大學賬戶。

中國政法大學将開具以單位名稱為擡頭的正式票據,具體繳費信息及方式将在确定錄取名單後公布。

【特别提示】

為保證培訓效果,本期培訓班限定人數,工作人員将通過電話或短信等方式與報名者确認報名成功。如在10月17日(周二)17:00前未收到确認報名成功的信息,請關注下一期培訓班通知。

請務必收到工作人員報名成功的确認後,再進行彙款繳費,同時請保留彙款(繳費)憑證截圖。

七、考核及結業

(一)考核

考核結果将綜合出勤、筆試和模拟實踐訓練表現情況給出(具體考核方法見附件2)。

(二)結業

圓滿完成本項目、考核合格的學員,将由中國政法大學統一頒發 “仲裁員培訓班”結業證書。

八、聯系我們

如有未盡事宜或疑問,請聯系我們。

聯系人:孫老師 武老師

聯系電話:010-58908375

18519670960(孫老師) 18600481001(武老師)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25号中國政法大學


歡迎您參加本期仲裁員培訓班!


 附件1. 仲裁員培訓班報名表.docx

 附件2. 培訓考核方法.docx


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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